12大类耗材,合格后30天必须回款支付

资料来源:赛博坦设备

整理:巧克力

XI。记住最重要的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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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至中国最低价格

今天(9月28日),四川省医保局发布了《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高价值医用耗材(贴片、医用高分子材料、超声刀等)10大类39小类。),包括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神经外科、电生理、心脏起搏器、体外循环与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医学等,这次优先考虑。),以及true 空采血管、注射器等两种低值医用耗材。

同时,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且参考价最低的外省医用耗材将纳入价格联动采购。

联网产品联动参考价动态调整:产品联网后,联动参考价将根据省内医疗机构较低的平均购买价格和其他省份最新的最低参考价动态调整,鼓励申报企业积极降价。

联网产品有来自外省的最新最低参考价,申报企业应在公布价格后30日内报送四川省制药机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其他省份的最低参考价格未按要求和规定期限更新的,应当采用核实的方式进行核实。经核实,其他省份实际参考价格下调10%作为联动参考价格。企业不确认的,取消产品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受理产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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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在30天内付款

根据征求意见稿,医疗机构作为支付结算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合同及时与医用耗材企业结算。医疗保障部门通过省级医疗设备采购平台共享医用耗材采购、支付和结算数据,加强对医疗采购、支付结算和医疗保险支付的综合监管,严格查处拖欠支付结算问题。

在省级医疗设备采购平台设立医疗设备集中支付统一监管账户。各医疗机构必须在医用耗材交付验收后30日内向监管账户支付货款,监管账户收到货款后应及时向医药企业支付货款。

同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也说明药品和设备的支付结算方式有所改进。

要求医疗机构将医疗设备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及时结算责任。省级医疗设备采购平台应当设立医疗设备支付集中支付监管账户,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设备交付验收后30日内将医疗设备支付款项支付至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在收到支付款项后及时支付给医疗企业。

参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采购,委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医疗设备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与相关医疗机构结清医疗保险预付款。

同时,上述指导意见还表明,将建立全省医疗设备统一采购平台,公立医疗机构在用医疗设备必须通过省级采购平台采购,禁止一切形式的非平台采购。

省级医疗设备采购平台为医疗机构和医疗设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价格申报、订单下达、支付结算等全过程服务,全面开展价格监测、监管和信息发布,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实行支付资金流、订单信息流和物流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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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