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健康促进委员会[2022]1号
中国健康行动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议事协调机构,中国健康行动促进委员会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结合2019-2020年试行考核,研究制定了《健康中国行动2021-2022年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分工做好考核工作。
中国健康行动促进委员会2022年2月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健康中国行动2021-2022年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C等相关要求,结合2019-2020年健康中国行动试验考核情况,为建立健全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机制,推动目标任务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一般要求
评估的目的。发挥“指挥棒”考核作用,强化省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加大健康中国行动实施力度,加快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确保健康中国行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主要目标如期实现。
(2)基本原则。1.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健康中国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健康中国行动的总体目标,突出主要指标,加强组织实施,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导向性,避免“大而全”。2.科学规范与实践结果相结合。充分考虑考核指标的可获得性和考核方法的可操作性,在坚持科学严谨和规范的基础上,突出核心指标,减少单项任务考核,加强综合评价,提高考核有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3.民族普遍性与地域差异性的结合。协调《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运营的任务要求,建立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保持基本考核内容的稳定性。同时,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发展水平和发展空间差异,合理确定评价目标和方法,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评估的主体、对象和周期。评估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会同专项行动工作组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31个省(区、市)。原则上,评估应每年进行一次。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
1.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协调推进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支持保障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等。指导地方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
2.考核指标。以《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础,根据2020年度试考核指标的数据可得性、代表性和敏感性,并参考监测指标,共确定26项考核指标。按照《规划纲要》分为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五个维度。
(2)评分方法。
1.组织实施(100分)。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赋分,重点考核工作努力程度。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我们采用了
2.考核指标(100分)。约束性指标以2022年国家目标值为基准,目标值为满分,但分数不成比例;预期指标是基于2030年的目标值,目标值是满分,但分数不成比例。2030年部分指标无量化目标值,为实现2025年目标值,满分为;单项指标通过与相关业务部门纵向历史对比打分。考核结果由组织实施得分和指标水平得分的加权和组成,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为优秀、良好、需要改进三个等级。
(3)数据来源。
1.组织实施的相关材料由各省(区、市)提供,必要时补充。
的随机抽查和检查复核。2.考核指标原则上由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及相关责任部门提供。指标数据主要依托现有的统计监测体系采集。对于尚未建立统一统计调查制度的考核指标,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及相关责任部门应建立相应数据收集渠道,明确质量要求。
3.相关专项行动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分省(区、市)数据的年度统计调查制度建设,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4.各省(区、市)和各相关部门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示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调查数据,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对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并将考核等级直接定为待改进。
三、考核程序
(一)采集数据。每年6月底前,依托考核信息系统,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及有关责任部门完成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工作,并向推进办提供数据;各省(区、市)完成数据资料提供工作。
(二)抽查复核。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及有关部门结合日常督导、调研以及暗访等形式,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对组织实施情况及考核指标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推进办。
(三)结果审定。综合监测评估、抽查复核等情况,推进办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对各省(区、市)进行打分排序,形成考核结果,报推进委员会审定。
(四)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向各省(区、市)通报,作为各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份和进步幅度较大的省份,予以通报表扬。对各地在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四、组织实施 根据《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相关文件要求,各部门、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明确考核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和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按时完成监测评估及考核指标的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对各省(区、市)相关业务的具体要求,按要求向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各省(区、市)党委、政府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制定完善针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和省(区、市)有关部门的考核办法,开展对所辖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考核。在考核工作中,注重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
【版权声明】
推送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参考文章和文献中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409426501@qq.com
发布时间:2022-03-01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