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新冠肺炎预防控制肺炎第218次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委副主任李昂宣布7项措施,要求将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与医疗服务同步进行,以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各三级医院应为住院患者设立综合过渡和缓冲病房,医疗机构不得推脱和拒绝接收危重患者。(北京青年报,1月24日)
【/h/】由于医疗资源发展不平衡,异地就医一直是很多患者,尤其是重危患者的现实选择。日前,新华社报道称,部分患者异地就医被拒:部分患者所在城市无确诊病例,但因靠近中高危地区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其他医院规定,即使来自河北省非中高危城市,也必须隔离21天,再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核酸检测报告考虑是否接受住院治疗。
【/h/】在此基础上,北京对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服务进行了重新部署,要求医院感防控和医疗服务同步进行,充分体现了“第一好之都”的责任。
根据《基本保健和健康促进法》,公民的健康权包括公平获得基本保健服务的权利和获得紧急医疗援助的权利。肺炎在新冠肺炎是一种疾病,其他疾病也是疾病,特别是如果一些危重患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后果不堪设想。诚然,医院是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医院防控压力很大。但是,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尽最大努力进行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以满足患者的正常医疗需求。北京市卫健委强调,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止手术、拖延治疗或拒绝接收急危重症患者。这一要求是及时和必要的。
当然,“两只手,两个错误”不是空洞的口号。如何对待未获得核酸检测结果的患者,如何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潜在风险,是非常现实和具体的问题。此次公布的7项措施对此做了全面的安排,包括设立住院患者综合过渡和缓冲病房,重点对危重住院患者进行过渡安置,设立负压手术室,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水平,及时妥善开展急诊手术,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医疗服务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h/】保证疫情期间患者正常就医,不仅仅是大城市和医院的独角戏,还需要患者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配合。首先,患者要合理就医,一般的小病要按照“不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就近居住地治疗。这不仅是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对于确实需要异地就医的危重疾病,要提前与相关医院取得联系,详细了解防控政策和入院程序,提前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医院的防控工作。
其次,要积极探索异地在线医疗。近年来,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发展迅速,患者经常在大城市享受高质量的医疗资源和服务,无需离开家。针对我国很多地区的散发性、聚集性疫情,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在遇到复杂疑难疾病时,不要盲目推荐患者去外地,而要积极联系大医院的专家,探索网上会诊的可行性,积极寻求技术支持,在保证对群众进行有效治疗的前提下,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张涛)
发布时间:2021-01-25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