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层医疗机构须建患者登记制度

【/h/】北京市卫健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农村地区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预检分诊和患者登记制度,提高新冠肺炎发现和报告肺炎的意识。

【/h/】通知要求涉农地区卫健委加强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预检分诊和患者登记制度,提高新冠肺炎发现和报告肺炎的意识,以“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八种非典型症状为诊疗基本程序,加强筛查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兵”和“举报者”的作用,及时做好发热病人的人员隔离、消毒、防护、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各机构应与发热门诊或上级医院急救120建立对口联系,对发热患者实行闭环管理,防止发热及可疑症状自行多渠道就诊,消除传播风险。

【/h/】涉农地区卫健委应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医院代码扫描、健康登记、体温测量、流量调整和可追溯、及时消毒和一米排队、优化医疗流程等控制措施。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培训,如正确穿脱隔离衣、规范洗手消毒等。落实医疗机构全体人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表面消毒和医疗废物管理。

【/h/】市卫健委表示,农村是城市医疗卫生体系的薄弱环节,农村居民的设施、设备、卫生人力、疾病防治意识相对不足,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人口倒挂的村庄,存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环境复杂、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疫情防控工作压力较大。市卫健委要求涉农地区各卫健委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严格建设农村疫情防控网络。(孙)

发布时间:2021-01-23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