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玉才
9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医学教育仍存在人才培养结构有待优化、培养质量有待提高、医学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建议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增强初级卫生保健行业的专业吸引力。
具体安排包括:
逐步扩大订单式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本科医学生培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为边远贫困地区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医学生,加快培养“小病易治、重疾易知、重疾好转、慢性病管理好”的防治结合的全科医生。
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3年内推进医学院校全科医学教学组织建设,加强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约100个全科医学国家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师资培养。
从2021年开始,开展临床医学(普通医学)博士生培养,扩大临床医学(普通医学)硕士生招生规模。
加快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仅从这四项措施来看,前三项措施是培训,而不是增强基层医疗行业专业吸引力,解决基层留不住人的根本措施。只有第4条是核心,但这篇文章似乎在很多年前的文献中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全科医生政策的变化
2011年7月1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根据指导意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s2/】全科医师【/s2/】是高度综合性的医学人才,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转诊、患者康复、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综合性服务。他们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建立全科医师制度,培养一大批能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医师,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和必由之路。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0年,中国将初步建立充满活力的全科医师体系,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师培养模式和“基层首诊”服务模式,基本建立相对稳定的全科医师与城乡居民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每万名城乡居民2-3名合格全科医师,全科医师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根据指导意见,全科医师的培训应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五年制临床医学(含中医)本科教育,再接受三年制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5年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授予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相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科方向)。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可以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的形式,有利于全科医生等承担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在边远困难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边远困难地区津贴。
2018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全科医生培训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
根据《意见》,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控制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按规定从成本中扣除并从各种资金中提取,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生工资水平挂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设立全科医师津贴用于内部绩效工资分配。
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重在落实
整理上述文件中的薪酬内容,主要包括
①设立全科医生津贴;(一定要足够吸引人,不痛不痒加进去毫无意义)
②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s2/】(不是现在的地区津贴,因为现在的地区津贴城市比农村高,省市比县乡高,鼓励大家往高走)
③兑现“两证”;(2016年8月的全国卫生福利工作会议已经表示,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落实。相关部门可以查,不要只发文件)
④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工资水平 ,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生挂钩。[/s2/](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前不久,在一个县级医疗社区的示范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平均工资还不到县级医院的一半,相关专家也不知道如何评价。(
【/S2/】⑤培训合格的,授予相应的临床医学学位(全科方向)【/S2/】(其实这种方式不利于全科医生留在基层,但可以给他们一个很好的出路)
最终会有一大批合格的基层全科医生能够“趴下,呆着,用好”。
如果做不到或者不是真的,再发文档也没用。
发布时间:2020-10-06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