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乔业琼)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为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结算管理,加快构建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科学结算体系,全面提高医保基金清算质量和效率,持续赋能医药机构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高质量完成医保基金结算的基础上,推进清算提速,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的3%左右,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大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清算提速范围,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按病种付费清算是清算的重点和难点。《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统筹地区,将按病种付费相关工作分解到平时,注重日常的沟通协商和争议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减少矛盾积压。用好特例单议、意见收集反馈、谈判协商、数据工作组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审核反馈渠道,重视和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清算中的参与度,促进医保和医疗数据共享共通,提高医药机构对清算工作认可,促进清算时效不断提高。同时,要严格履行定点服务协议,及时足额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协议约定的医保资金,不得拖欠医药费用。
《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充分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清算进度要快于全国平均进度。各省做好组织推荐,原则上试点统筹地区2个左右,至少1个开展季度清算,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全省试点。鼓励直辖市要全面推进试点,提前完成清算任务。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和推广可复制做法,推进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发布时间:2025-12-15 18:01